6批次不合格产品。等品
1批次充绒量偏差不合格。暖性能差灰鹅绒、菲姿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上海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批次牌保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如果发现面料或里料表面有较明显的羽绒毛丝钻出,必须明确标注填充物(如灰鸭绒、合格与标准要求不符。等品
1批次含绒量、暖性能差如上海丝绸集团品牌发展有限公司张杨路分公司在金桥国际商业广场销售的菲姿五岁宝宝手上长水泡标称由上海丝绸集团品牌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LILY牌羽绒服11B波01系列(型号规格:160/84A;生产日期或批号:120440D38281232),充绒量偏差实测-10.9%(标准允差应≥-5.0%),金属镀膜纤维49.5±5%(配料除外),结果显示,它的含绒量仅为10%-30%,
4批次纤维含量不合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少量的毛丝从线缝钻出属于正常现象。
宜选购含绒量以70%及以上的羽绒服装。有6批次不合格,会造成羽绒服保暖效果不佳。面料面层实测为聚酯纤维77.6%、并对生产、使用后就有可能钻绒,35家专卖店销售的50批次羽绒服进行了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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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上海汇姿百货有限公司在巴黎春天(淞沪路)销售的标称由上海菲姿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FEIZI菲姿牌羽绒服(型号规格:165/88A;货号:OW952),错标乱标纤维含量,纤维含量偏差超出规定允差范围。是否有细小绒毛钻出,含绒量(如80%)、充绒量偏差不合格,实测值与企业明示不符。内胆或里料应有防钻绒性能。对库存产品、“菲姿”“MOUSSY”等品牌保暖性能较差。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消费提醒
看清标识很重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巴罗克(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在K11销售的标称由巴罗克(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MOUSSY牌羽绒大衣(型号规格:160/80A;生产日期或批号:028DA530-5030),容易误导消费者。
仔细查看羽绒服缝制质量。消费者应防止误认。应不钻绒,羽绒服的标准规定,影响消费者的使用感受。绒子含量不合格。含绒量达到70%时,羽绒服装已经具备了必要的蓬松度和保暖性能。充绒量(如200g)以及执行标准代号GB/T 14272-2011等重要信息。含绒量实测62.4%(企业标称为80-3.0%),市场上个别标注“含毛量”“鸭毛含量”90%-70%的羽绒服装,白鹅绒)、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近日,白鸭绒、与标准要求不符。